买办亦称“康白度”(葡comprador)。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原指欧洲人在印度雇用的当地管家。在我国,指外国资本家在旧中国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用的中国经理。“买办”一词,明代专指对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清初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见“十三行①”)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买人或管事人。鸦片战争后,废止公行制度,外商乃选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沿称买办。其性质既是外商的雇员,也是独立商人。嗣后,外商为了减少买办的中间佣金,逐渐采取与中国人直接交易的方法,买办遂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
受雇于外商并协助其在中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间人和经理人。鸦片战争前,在广州经理对外贸易的公行中就已设置买办为外商服务。当时买办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为外商船只采买物料及食品的商船买办;一类是在外商商馆中代外商管理总务及现金的商馆买办。买办一职,受到封建政府的严格控制,中国人不得随便充当,外商亦不能任意选雇。为打破这一限制,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规定,雇觅跟随买办及延请通事等项,由外商与中国人自行协议,中国地方官不得干预。买办的身分与性质从此完全听从外商主东的决定。最初,外商进入新开口岸,大半雇佣广州原有的买办或由他们荐引的故旧亲友。随着侵略势力的扩张,宁波、湖州等地先后出现大批当地买办。至19世纪60年代,通事、买办已成为士农工商之外的另一行业。买办与外国在华洋行之间立下保证书与合同后,即可得工资、佣金收入。鸦片战争后,外商放手派遣买办携带巨款深入内地进行商品购销、磋商价格、订立交易合同、收付货款、保证华商信用等活动。这些买办成为洋行业务的实际经理人或外商代理人。很多洋行的在职买办同时又是投资于钱庄、贩卖鸦片、经营丝茶的巨商。为扩大洋行业务,洋行主东还要求买办勾通封建政权,依托地方官绅势力。外国商人与封建官僚之间往往通过买办建立密切联系。由于买办职能的扩大及活动的增加,买办在洋行中的地位及其雇佣关系也发生相应变化 。首先 ,在大洋行内,出现了层层相属的各级买办所构成的买办间或华账房,洋行主东只要控制总买办便能驾驭他以下的全班人马。19世纪末~20世纪初,买办要向洋行主东承担以至保证洋行全部购销任务的完成,从而使洋行老板无需承担风险就能随心所欲地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其次,买办的佣金及薪资制度也有相应变化。以经手洋行生意为主要职责的买办,薪俸只是表明其洋行雇员身分的标志,而佣金则成为其重要收入。有的买办每年佣金收入不下五六千两 。此外 ,买办还利用职务之便,独立经商,投机倒把,走私偷税,敲诈勒索,由此而来的收入,几乎没有限度。买办以自己雄厚的资本实力在各个通商口岸的鸦片、丝茶、洋货、钱庄以及船运等许多领域保有庞大势力。甚至有些地区的征税大权均落入买办巨商手中。清代末期,甚至形成了由买办势力控制的,自通商口岸至内地城镇的买办商业高利贷剥削网。在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过程中,买办起着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了,我们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可是我们的经济依然落后。改革开放了,我们的经济发展了,可是我们却正在重走买办汉奸当道的老路,请看下面的分析:
一.买办主导的对外经济合作
由于买办势力是以整个腐败的官僚阶层及附属于他们的精英学者为其社会基础,掌控着太多太大的重要权力;因此,尽管胡总执政以来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顶住外来压力,并付出巨大努力坚持不懈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却仍难以完全阻止买办势力以其阶级本性注定要走的买办化路线。
买办无祖国,买办化的道路发展的是外国的利益及与外国勾结的买办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势力。因此,买办利益集团对中央加强自主创新的民族产业政策和金融安全的方针总是阳奉阴违,甚至公然对抗就不足为奇了。
由于买办内奸遍布朝野,我重要经济信息总是对外单向透明,无密可保。以致在对外经济合作中总是彼知我而我不知彼,我常因此而受重大损失。
在国际市场上,以我大国购买力,理应占有大户优势,甚至支配市场;本应我大量买了何物,该物才涨价,卖了何物,该物才降价;但因我内奸之故,重大经济情报总是提前外泄,以至于我总是刚要买什么(还没买),就已传遍全球,该物价格随即暴涨。
我重大经济决策也是如此,国外总是在第一时间就已知晓,先我而动。
那位最高经济权威对“确保使中国大陆政治经济往符合美国利益的方向发展”所做的贡献,除以紧货币高税率的宏观经济政策将内需为主的中国经济改变为主要依赖美国市场的廉价商品供应国,外汇储备主要用于买美政府债券,以及大规模国企私有化造成大量资本外逃,这几件大事对美国带来的多种巨大利益外,还作出了其它“重大贡献”。
如:将我黄金储备运到美国存放,置国家最重要之经济战略储备于最危险之困境。[注1]
早在我入世谈判中,那位最高经济权威及其以全球化为最高准则的代表赴美谈判时,未经中央批准就迫不及待抢先对美国作出重大让步,致使美方得寸进尺,立即又抬高了谈判价码,使我入世付出了完全可避免的高昂代价,此事受到了当时中央最高领导的批评。
由于我在入世农业谈判中对美让步过大,大豆等农产品进口关税仅3%。致使控制着国际大豆贸易的“四大跨国粮商”(三家美国公司和一家法国公司)能以低价向我倾销巴西和阿根廷转基因大豆。形成其压价收购南美大豆,中国人大量消费大豆,美国人决定转手利润的格局。
在美国施压下,“中国大豆采购团” 2004年3月前往美国“集体采购”,美国乘机操纵市场,大豆期货从220美元/吨暴涨到391美元/吨。当中国企业的代表们签下了高价进口合同离美后。美方却发布报告:“新的统计数据显示,04/05年世界大豆产量将大增。”国际大豆价格随即又暴跌50%。
中国绝大多数榨油企业由此被送上绝路,亏损高达60亿元。随后,跨国粮商对幸存的中国油脂企业趁机大规模并购,1000多家内资榨油企业瞬间烟消云散。四大粮商从此控制了中国85%以上的实际加工总量。
这样,“四大跨国粮商”在控制了国际大豆贸易及定价权后,又完全控制了我国内大豆加工业、贸易及定价权。然后他们就利用其垄断地位压价收购,致使我大豆种植业濒临被彻底剿灭的厄运,农户纷纷破产而改种其它作物,大豆种植面积已下降一半,只剩940万公顷。晚清洋人控制我大宗商品贸易,压价收购,高价卖出,而榨取垄断暴利的历史终于又重演了。[注2]
建国后我汽车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汽、二汽等国企本已具相当技术能力,然而90年代后全部走上合资以市场换技术道路,现已基本丧失自主研发能力,每年向外国合作方支付巨额技术转让费。若无奇瑞、吉利等民族企业崛起,我汽车工业早已彻底沦为受制于外国的低技术装配车间。
早在80年代,我国科研人员仅用3.5亿元人民币就成功研制出大型客机“运十” (造出三架样机),但仅因缺少3000万元资金就于1985年惨遭人为扼杀。致使我至今每年仍要花费巨资进口大型客机。军队也因此而无自己的大型运输机及以此为平台的加油机和预警机等。
铁道部自现任部长上任后,将八种我自主研发可立即实现产业化的国产高速列车机车全部封杀,其中包括最高时速可超过320公里,而研制费仅1.3亿元的 “中华之星” ,“中华之星”悲壮地成了“运十”第二。然后,铁道部一下子引进了日本等国好几百台并不先进的机车[注3],挤掉了民族产业的国内市场。现在我机车制造业都成了合资企业,与汽车一样,都是外国零部件的组装车间。
铁道部的买办无端限定自主开发的高速列车(样车)只许跑160公里/小时速度,目的是为进口200公里/小时以上速度的高速列车制造借口,使国产列车机车永远没有机会进入高速铁路的运输市场。
在青藏铁路机车招标中,铁道部不许国产机车单独投标,而只能作为外国公司的附属参与。于是78台美国通用公司(GE)原装内燃机车中标进口。GE车价格比我国专为青藏铁路研制的“雪域神州”号内燃机车贵一倍多,但无论其功率、性价比还是安全可靠性,GE都远不如“雪域神州”。在累计150万公里的运行过程中,已投入使用的18台GE机车和ITCS控制系统共发生包括制动器失灵、柴油机连杆断、丢车等等重大安全质量问题16个。尽管如此,铁道部却有意对之低调处理。对比他们当年对“中华之星”和“雪域神舟”的苛刻要求,真有天壤之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国电力机车工业因买办势力的破坏在国内虽失去大量市场。但多家中国机车厂的产品却能大量出口到国外,并受用户好评。工人们诙谐地说:“不让咱们挣人民币,咱就打出去挣美元。”这种幽默既自豪又悲愤,是壮志未酬的无奈,也是士气犹存的不服!
目前铁道部又打算以空前规模购买1500台装备“外国芯”的六轴机车,其中一部分还拟整机进口。而目前我国货运机车(包括两万吨重载列车的机车)已经可以国内制造,没有任何必须进口的理由。
除机车外,耗资超过上万亿元的7000公里高铁工程现已陆续上马,主要技术设备铁道部又是严重依赖外国。
外国机车列车及高铁技术系统价格昂贵,因此已经扭亏为盈的我国铁路运输部门,必将又重新陷入亏损的尴尬局面。并因此而形成我财富外流的又一重要失血口。
更为致命的是,铁路及其车辆制造产业事关国家重大安全利益,核心技术由外国人掌握存在重大隐患。当国外敌对势力需要时,就可能使我国高速列车、机车和铁路网整个系统陷于瘫痪。
(以上关于铁道部的内容参见原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局长、科技部研究中心研究员 金履忠《请端正我国高速铁路装备的发展方向》)
中国市场虽大,但很大一部分属政府采购或审批范围。而控制这庞大市场份额的买办们却将这些市场资源尽可能优惠给外企而不给民族企业。除铁道部外,其它各部门和各地方在政府采购中也普遍存在“抵制国货”的情况。在这些采购招标中,不是以技术、价格、售后服务等综合实力为标准,而是首先将国货的竞标资格彻底排除。(与铁道部如出一辙。)
如:江西省采购路面设备拒绝国货。又如:江苏、安徽等地许多政府部门在进行中央空调招标时,都明确要求只要进口、合资品牌。但实际上中国的中央空调技术已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很多国外品牌,从压缩机到零部件,都是在国内生产,然后贴上国际品牌进行内销。
在核工业领域,我清华大学自主研发的高温气冷堆是世界上最先进最安全可靠的第四代核电站。且于2000年12月就已完成10兆瓦实验堆一期工程,2003年1月满功率运行并网发电,这是世界上第一座模块化高温气冷堆实验电站。但我们却屈从美国压力,花600多亿购买4座美国西屋公司(现由日本东芝控股)的第三代核电站AP1000。AP1000无论是从安全可靠性还是从技术先进程度都不如第四代的我国高温气冷堆,而且AP1000还只是一个概念,连图纸都还没完成;而我们的高温气冷堆已经是成功运行数年的实验电站。
核电设备是关系国家重大安全利益的战略产业,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让他国控制其核电技术和设施。一些中日关系专家认为,日本政治倾向攻击性,东芝与政府间关系又非常默契。因此,中国选择西屋技术将使中国核电安全面临严重的不确定性。此举除使西屋和东芝获巨利外,据说还可解决5500美国人就业。我们花自己的大价钱买的是日本和美国获巨大利益,而得到却是自己巨大的风险。
全国500强企业重庆钢铁集团的垃圾发电技术设备,是在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基础上经消化创新而形成的国产先进技术,并在重庆、福州等地建设、运行起垃圾焚烧发电厂。其技术领先,价格只有国际同类产品的一半,但其市场推广却屡屡遇阻。发包单位某些官员完全成了外方代言人,在国产设备明明占优的情况下还大力支持设备进口。如:重钢在竞标南方某市一个垃圾发电项目中,当地负责该项目的一名官员与日本公司关系密切,一期项目1000吨/天的处理能力,花了7.5亿元的巨额投资从日本进口设备。重钢只以日方近一半的价格参与二期项目竞争,这位官员在考察到国产技术无可挑剔后,便想方设法阻挠重钢中标。
又如:重钢在竞争西部某市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项目时,投资报价最低,运转后预计收取的垃圾费也最低。最后发包方为了排除重钢,违反国家规定找来一些评审专家否决了重钢,其理由十分荒唐:怀疑重钢的项目发不了预定的电量,但是垃圾焚烧电厂的主要功能是处置垃圾,不在于发电量,而且此前重钢在重庆和福州的项目都达到了预计的发电量。最终这个项目交给了有跨国公司技术背景的公司,不仅投资大增,当地财政每年缴纳的垃圾处置费也要多出700多万元。
重钢负责人对记者说:“现在我们通过努力已经不害怕国外技术封锁,只担心国外公司通过商业贿赂 买通‘关键人物’,限制国产设备。”
重庆社科院研究员胡玻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通过商业贿赂的办法垄断市场、垄断技术,催生了一个新的买办阶层,他们为个人利益不惜疯狂地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严重阻碍了国内的自主技术创新。[注4]
抵制国货的买办歪风也刮进了体育界,如中国羽毛球队的一切专用器材只用日本尤尼克斯,尽管国产品牌质量并不差,但国家羽毛球队负责人就是不用。(与中国乒乓球队提倡国货的爱国精神形成强烈反差。)爱国精神氛围的缺失已使中国羽毛球队失去了昔日世界羽坛霸主的朝气。由于国家队的示范作用,尤尼克斯轻松拿下中国庞大的羽毛球器材市场。“神通广大”的尤尼克斯不仅搞掂了中国羽毛球队主帅,而且每年都能从我有关部门拿到大量金属钛,而钛是我国控制最严格的珍贵战略材料,国产羽毛球拍厂家从未能买到过国家一点点钛。而我们的买办们却不顾国家重大安全利益,以如此宝贵的紧缺战略材料去扶持一个日本厂家与自己的民族产业竞争,令人不可思议。
在电力、石化等垄断行业的机械产品采购会上,也常常出现招标要求中明确规定只采购国外品牌,而国内机械产品即使价廉物美也照样遭到排斥。
在我们庞大的建筑市场重大项目招标中,几乎把绝大部分建筑设计机会给了外国人,尽管这样做要多支付几倍甚至十几倍设计费用。
在城市繁华路段商铺招标中,有些地方政府只准外商进驻,排斥歧视民族商家。如上海著名商业街淮海路借改造拆迁之机,要国货专卖店撤离,让位给国际洋品牌。在地方政府崇洋媚外方针指引下,上海南京西路许多中高档百货商场也都抵制国货。他们根本不看商品销售业绩,只要是洋品牌,不论好坏都可进来,而国产品牌一律清出去。甚至强调国产品牌“血统不好”。销售额居前三位的上海家化“佰草集”被商场劝退,占国内24%市场份额的“三枪”内衣等也在上海市中心百货商厦无立足之地。这使人想起当年上海租界“华人与狗不得进入”的招牌。不同的是,这次在中国的土地上歧视中国人的却是中国人自己!
甚至在国家财政部和环保总局2006年10月24日联合颁布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及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推荐的也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洋品牌,特别是附加值高的主要采购品。在公车采购中锁定的是现代、东风标致、雪铁龙、日产、思威、奥迪、宝来、捷达、开迪(Caddy)等外资或合资车型,而代表民族品牌的奇瑞、吉利、中华、红旗等无一上榜;列入复印机、打印机采购清单的,全部是日本品牌;列入水性涂料采购的9家,外国品牌至少占7家。
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无一不在政府采购中明确保护本国民族产业,美国还通过立法规定政府采购须“扶持和保护美国工业、美国人和美国投资资本。”虽然我国也有《政府采购法》,其中也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但由于关系到势力强大的买办阶级的重大经济利益,因此《政府采购法》这些规定很难落实下去。
中国企业在生产环节就已遭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挤压,而在产品销售阶段又遭“国货歧视”,民族产业正面临危险处境。(见丛亚平《如果在本国市场国货遭歧视……》,林治波《政府采购应该向谁倾斜?》)
二.外资对中国企业的兼并
改革开放之初我吸引外资的政策曾发挥过一些积极作用,但这些引资政策一开始就存在很多问题。如境外合资方控制着进出口渠道和技术,高价从其关联方进口原材料、设备、技术,低价出口产品给关联方,外方因此而获大利。而中方却惨淡经营,大量亏损直至破产,即使控股也没用。自90年代以来,我对外资更加优惠,不但给予税收减免,而且还白送(或变相白送)大量土地等,如“浙江、江苏、广东等东南省份,外资企业占该地区工业资产总值的43%。各地竞相出土政策,出现了‘经济高速增长、招商地价下滑’的奇事。……长三角到处搞 “零地价、送厂房、银行1:1配套贷款、五免十减” 等“割肉竞争”,成为所谓“地区竞争力”的实质。”[注1]。外资原本就垂涎潜力巨大的中国市场,于是在我优惠政策鼓励下蜂拥而入。这些外资进来决不只满足一般利润水平,而是利用一切可能谋取最大利润。为此它们谋求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以获垄断暴利。
在这方面那位最高经济权威帮了外资大忙,由于我外汇管制政策,外商在合资企业的帐面利润不好出境,但政策许可外资以利润继续滚动投资,扩大股本。但合资中方的利润却不能扩大股权而要上缴。几年下来,中方控股变成了外方控股,合资企业变成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巨头还充分利用了我们前些年错误的宏观政策所造成的普遍萧条和资金短缺,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困境,外加收买政府官员;以我各行业骨干龙头企业为目标进行大规模兼并。往往仅以象征性低价就能控股我骨干龙头国企。这类兼并通常只以我企业中最具盈利及技术创新能力的优质资产合资,并以净资产作价,但却不承担债务及下岗工人的安置补偿;而且因我会计制度的缺陷,企业品牌及市场占有率等无形资产还不计入资产(等于白送);合资通常都要大量裁员;外籍人员享受高薪;合资后外方再利用其控制进、出口渠道获进、出口双重剥皮暴利等惯用手段掏空合资企业(如产品内销为主则谋求控制企业经营权),造成其严重亏损,最后迫使中方低价出让股权。有机可乘的外方根本就不会给合资企业带来什么新技术,却总是将我被兼并企业的品牌和技术能力垄断扼杀。总之,留给中方的是债务、失业、负担、穷困、绝望、破产;而外商得到的却是暴利、巨大的财富源泉、及将导致垄断的庞大市场份额。
外资巨头的这些兼并普遍存在贿赂政府官员等违法行为。如凯雷收购徐工就是以一个皮包走帐公司为财务顾问,制作了溅卖徐工的改制方案。(见2007年03月14日《经济参考报》《徐工并购案再调查》记者:丛亚平 王文志)
在外商巨头如火如荼的兼并浪潮中,像:西北轴承、大连电机、锦西化工机械、无锡威孚油泵油嘴、杭州齿轮、佳木斯联合收割机、武汉锅炉厂、鸡西煤矿机械、佳木斯煤矿机械、沈阳凿岩机、哈尔滨第一工具厂、合肥变压器厂、山工机械、南孚电池、活力28、乐百氏……等等一长串大型骨干国企(其中很多是行业龙头及承担重要军工任务),连同其艰苦奋斗几十年形成的品牌、市场占有率、国家的巨大投入及宝贵的立国战略基础――工业核心技术能力,在我们自杀性的国企改制政策协助下被外资一个个收入囊中。这一长串企业名单是新中国几十年工业建设自强奋斗的历史结晶,现在就这么轻而易举统统被对手消灭了。
据“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一年前(2006年7月)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玻璃行业、电梯生产厂家,已经由外商控股;18家国家级定点家电企业中,11家与外商合资;化妆品行业被150家外资企业控制;20%的医药企业在外资手中。据国家工商总局调查,电脑操作系统、软包装产品、感光材料、子午线轮胎、手机等行业,外资均占有绝对垄断地位。而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外资公司的产品已占据1/3以上的市场份额。”(见丛亚平《利用外资八思》)这还仅是2006年上半年以前的情况,现在外资兼并又有了新的恶性发展。最近居然连军工企业也要“有条件”对外资开放。